獨家|煽暴黃店潛藏社區播「獨」 900元音樂盒劏「黃絲」水魚

觀塘工業中心的「蟹貨倉」店內放有大批黑暴公仔。(點新聞記者攝)

黑暴橫行的時期,「攬炒派」曾鼓吹所謂「黃色經濟圈」,企圖在市民日常消費中滲透反中亂港、煽動仇恨政府的思想;國安法的落實,加上國安處大力打擊反中亂港分子,「黃色經濟圈」已經如土委地。然而,至今仍有部分「黃店」死心不息,意圖繼續負隅頑抗,並潛藏在社區之內,向公眾播「獨」。

繼上星期一(15日)點新聞獨家報道,揭發觀塘工業中心3期12樓N室的「蟹貨倉」有售賣煽暴商品後,本媒體再次收到不少熱心讀者報料,舉報這些反中亂港之徒。近日有讀者爆料,指一間隱藏在鬧市商場的「黃店」,店舖於7月1日開業,貨品與早前爆料的「蟹貨倉」一模一樣,包括煽暴音樂盒、黑暴公仔、煽暴產品及服裝。

門外有不少黑暴海報,當中多以「黃傘」作主題。(點新聞記者攝)
門外有不少黑暴海報,當中多以「黃傘」作主題。(點新聞記者攝)
煽暴音樂盒更是索價900元。(點新聞記者攝)
印有「光時」的手機套。(點新聞記者攝)

消息指,涉事「黃商」位於深水埗西九龍中心9樓蘋果商場9040-9043。點新聞記者曾到的店內實際了解情況,只見店舖門口貼有不少煽暴文宣及海報,走進店舖內看見不少「黃傘」作裝飾,各式煽暴物品及生活百貨隨處可見,包括有煽暴性質的卡片、鑰匙扣、手機套、衣服及音樂盒等,當中同樣印有「我哋真係好×鍾意香港」、「願×××香港」甚至「光時」等與黑暴口號標語,就要40至100元不等,煽暴音樂盒更是索價900元,此外,部分鑰匙扣將「服從」二字再作設計,令其反轉後看成「抵抗」的字句,有極明顯煽暴之嫌。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劉毅律師接受點新聞訪問時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 、「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另一方面,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最高可處3年監禁。「黃店」的店主及店員在店內非法售賣煽暴物品,意圖煽動鼓吹暴力和反中亂港的違法活動,挑起仇恨中央和特區政府,有機會觸犯《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

店內放有大批黑暴公仔。(點新聞記者攝)

他呼籲市民切勿意圖購買店內的煽暴物品,以免以身試法,並建議執法部門盡快介入事件,將相關違法人士繩之於法,防止「黃店」繼續毒害公眾。

(點新聞記者馮沛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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