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追蹤|「初選」案證據確鑿 仍有18人不認罪
文/林夏
47名攬炒政棍因組織和參與非法「35+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本月初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等法院處理的程序,案件今日(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中,已有29人認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穎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隨後將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分批排期於10月1日至10月8日、10月28日、11月1日至11月4日上午。
另外18名被告擬不認罪,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伍健偉,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案件由檢控起,至今已逾一年半。
「初選」出師不義
「初選」案指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前夕的攬炒派所謂「初選」。自反修例事件爆發以來,攬炒派在操縱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中一時取得壓倒性席位。得意忘形之際,企圖進一步操縱立法會選舉,獲得逾半數席位(即超過35席,坊間俗稱「35+」),從而向特區政府施加更大壓力。
第一步是輿論教唆,「初選案」被告戴耀廷及區諾軒自2019年12月起,在不同媒體及網上媒體平台廣泛發表文章。2020年4月,戴發表「真攬炒十步」路線圖。《大公報》曾發表社評,批評戴耀廷文章「提出了顛覆特區政府的清晰路線圖」,以「35+」作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顛覆特區政府。
隨後,2020年7月11至12日,為了有效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席位,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共同組織及公開宣傳反對派「陣營初選」,企圖透過所謂「初選」牢牢把控各候選者的支持率,決定由誰人出選相關立法會選舉議席。
「初選」會在全港各區設立票站,舉行紙本及電子投票,逾60萬人在251個票站投票。其中172個屬區議員辦事處,充分暴露了攬炒派將區議員的議席作為墊腳石,繼而覬覦立法會議席的政治居心。「初選」候選人有74名,其中31名勝出「初選」,當中27名是本案被告;其餘43名落選人當中,有15名為本案被告。
依據「初選」圖謀,各被告當選後也不會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即不會擁護基本法,不會效忠特區政府,亦不會認真、盡職、完全依法、誠實正直地為特區服務。其終極目的是癱瘓政府的運作,並引致行政長官辭職,引發中央對香港進行血腥鎮壓,最終游說外國政府對香港及內地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
翌年,47名「初選」發起人和參選人被逮捕,及後被香港律政司以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案情罪行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
29人承認的案情透露,戴耀廷聯同區諾軒等人,意圖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席位,干擾立法會日常及有系統的運作。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節「顛覆國家政權罪」第二十二條,以上行徑涉嫌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吻合香港國安法對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定義——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初選」的被告敢做不敢當,稱「初選」是任何陣營和政黨內都可自由進行的事。對此,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一般黨內「初選」是可以進行的,但「35+初選」一事攬炒派明顯在誤導公眾,因為「35+初選」明確的目標是癱瘓政府和攬炒香港,並在去年3月起大量宣傳「真攬炒十步」,有明顯的邪惡犯罪意圖以及清晰的時間表,規劃好一切陷阱迫令特首下台,最終達至「攬住一齊跳崖」,可見這根本不是一個民主的「初選」,而是政治陰謀。他指出,政府在去年7月已警告「35+初選」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但他們仍然無法無天繼續舉行,並荼毒61萬名市民支持他們。
違法「初選」成播疫源頭
攬炒派舉行違法「初選」,造成多區人群密集,觸發第三波疫情大爆發,令疫情一度瀕臨失控。
據綜合衞生防護中心由2020年7月1日至20日的確診宗數及本地感染數字發現,7月1日28宗確診個案,只有一宗是本地感染,但經過攬炒派七一違法集結、7月11日及12日兩日違法「初選」後,疫情「加碼」惡化,此後兩周時間,本地感染個案佔總確診個案一直高居九成,將六月以外地輸入個案為主的趨勢完全逆轉。
官員和民間回應
在「初選」結束翌日,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3日晚間的記者會中表示,香港沒有「初選」制度,港府也不會允許任何干擾立法會選舉的做法,並強調港人有權投票,但選舉必須公平公正,若有人企圖號召達到立法會席次過半來癱瘓施政,恐違反香港國安法。另一方面,林鄭也指出港府收到不少投訴,包括了違反選舉公平、違反50人限聚令以及違反私隱保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同日也表示接獲投訴,指有關「初選」活動涉嫌干預、操弄選舉以及違反限聚令。
香港中聯辦和國務院港澳辦相繼發出聲明,指出「初選」公然挑戰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香港中聯辦發言人更指是次「初選」是由「外部勢力」支持策劃,嚴重挑釁立法會選舉制度。
本月5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談及非法「初選」案時表示,「初選」案長期未開審,是由於近年來檢控人員的工作量大增,律政司已外聘律師協助工作,法庭亦已更加主動地管理案件、加快流程。「遲來的公義並非公義」。他又指,政府正審慎處理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確保立法可堵塞所有國家安全漏洞的同時,平衡市民對表達自由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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