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非法「初選」涉顛覆 嚴正執法顯公義

文/陳術

人們說起黑暴運動,通常會想起街頭暴力,想起暴徒打砸搶燒的畫面,其實,在黑暴運動前後,反中亂港分子還有「更大的陰謀」,在2020年,反中亂港分子就策動了一場「非法」初選,如根據主謀戴耀廷的想法,這是一場「促使西方國家對中國實施政治經濟制裁」,甚至要「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再辭職」的行動。最新消息,戴耀廷等29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認罪(另有18名被告不認罪),將分批下月及11月在高等法院進行管理聆訊;撇除沒有認罪、會抗辯的另外18人,今次29名被告認罪,足證在國家安全的重要前提下,任何人違法、欲顛覆政權,都必須為此付出代價,承擔刑責。

29人中不乏亂港頭目

在今次案件認罪的29人中,不乏為人熟悉的亂港分子,帶頭的主事者有戴耀廷、區諾軒等人,參與者則有黃之鋒、毛孟靜、譚得志、胡志偉、吳敏兒、楊岳橋以至岑敖暉等人;他們的職業光譜極闊,案發時分別為大學副教授、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政客、工會領袖以至大律師等。值得留意的是,這場「初選」除了一眾涉案者外,他們亦鼓動了數十萬名市民參與他們的所謂「初選」,期間更不斷有意無意地作出要「攬炒」香港的聲明,全部被告最終於去年被捕,部分被告於今日認罪。

撇開沒有認罪、還在等待審訊的被告,筆者會認為,在法律層面,在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的情況下,任何分裂、顛覆政權的行為都絕不能容許;今次案件的癥結,在於戴耀廷等人「設計」了一個要癱瘓甚至推倒政權的「初選」,而一眾在黑暴「紅了眼」的反中亂港政客,又主動、積極地參與了這次非法「初選」,作為執法部門,不可能視而不見,亦不可能因為他們的「政客身份」而選擇不拘捕、不檢控,有人要搞一場有備而來的違法行動,就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行動步步升級 政客踏上不歸路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戴耀廷等人,其實不是在非法「初選」才冒出頭來,在2014年非法「佔中」時,戴耀廷等人發動持續近80日的非法佔領行動,然後大部分參與者都沒有法律後果,而作為主事者的戴耀廷等人,幾乎癱瘓了社會運作,只是僅被判囚16個月;當禍港「成本」低廉時,戴耀廷又豈會不繼續,不策劃一場更大的行動?反中亂港分子由2014年開始一步步的把禍港行動升級,最終不但「鍊爆」了香港,還「鍊爆」了自己。若然戴耀廷等人所走的是一條違法不歸路,令他們走上這不歸路的,正是他們植根內心的反政府心魔。

曾幾何時,反中亂港分子也高舉着要守護法治的旗旘,但諷刺的是,當初口口聲聲要守護法治的人,包括法律學者、大律師,原來才是破壞法治的「危險人物」;有人或許會不同意戴耀廷等人認罪,甚至會認為戴耀廷等人「無罪」,但筆者須指出,破壞到國家安全的行為,在中國香港不被容許,放諸四海,亦是不能容忍的嚴重違法行為,而今日戴耀廷等人認罪,正好再次告誡社會,尤其是還在蠢蠢欲動的反對分子,與法治背道而馳,絕不會有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