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蘋果》涉違國安法案 不設陪審團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

案件下周一在高院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意味將不設陪審團。

另外,據了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已發出證書指示法院,涉及47名攬炒政棍的「初選」案毋須設陪審團。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6條,律政司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涉外因素等理由發出相關證書。

律政司表示,條文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並不評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個別個案。

因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入獄的男子唐英傑,曾就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但最終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