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有肉檔以冰鮮肉充新鮮肉 食環署將釘牌
食環署一直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情況,今日(14日)於西貢區將軍澳唐明街向懷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及一間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檢獲約1135公斤懷疑冰鮮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並已抽取樣本作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
署方表示,該持牌新鮮糧食店的持牌人涉嫌把冰鮮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的牌照。食環署人員亦就涉嫌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向另一處所東主提出檢控。此外,食環署人員就食物業處所不潔向該持牌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提出一宗檢控,並就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該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發言人表示,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經營涉及出售新鮮、冷凍或冷藏牛肉、羊肉、豬肉、爬蟲、魚或家禽的食物業,必須領有食環署發出的新鮮糧食店牌照。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持續違例者則每天另加罰款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