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即日起落實「7+3」  這些人可即時解除隔離

內地昨日(28日)放寬入境隔離規定,改為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加3天居家健康監測,即是「7+3」。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今日(29日)公布關於調整集中隔離管理措施的緊急通知。即日起,廣東對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各開展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檢測,若核酸檢測結果皆為陰性的人員,即時解除集中隔離,恢復正常生活。

通知發出後,廣東將會及時安排在管符合條件人員解除集中隔離。對集中隔離管理及健康監測已滿10天,且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即時解除集中隔離,恢復正常生活;對集中隔離管理滿7天但不足10天,且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可解除集中隔離,返回社區後繼續完成1至3天居家健康監測。

點新聞記者了解到,根據廣東最新通知,隔離人員在解除隔離前,還需做好解除集中隔離前核酸檢測。集中隔離第7天,應同時採集人員、物品、環境(包括口咽拭子、手機表面、枕頭表面、衞生間門把手等)標本;人員採取「單採單檢」,在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不再實施「雙採雙檢」。如「人、物、環境」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可解除集中隔離;如物品或環境核酸檢測陽性,排除隔離人員感染可能後可解除集中隔離。

此外,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表示,在解除集中隔離前,隔離人員在入住後2天內填報目的地信息,社區不得以不符合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為理由拒絕隔離人員返回社區。解除集中隔離人員粵康碼解除紅碼,轉為綠碼。解除集中隔離當日,經健康觀察組確認符合解除隔離條件後,隔離場所為隔離人員出具最新核酸檢測結果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告知書》,做好隔離人員健康宣教,督促解除集中隔離後盡快返回目的地,盡量選擇直達火車/航班,不在中途逗留。

在隔離人員進行3天的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社區工作人員要及時掌握返回屬地實施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的信息,及時與相關人員對接聯繫,通過電話、短訊等方式督促相關人員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落實健康監測、不外出、按要求完成核酸檢測等防控要求。如因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要做好個人防護,規範佩戴N95/KN95防護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除隔離人員在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憑《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告知書》完成一次「單採單檢」核酸檢測,納入「應檢盡檢」範圍。

(點新聞記者盧靜怡廣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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