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5年大事記|2015:84間內地高校免試招港生 政改方案被否普選無期

【編者按】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回首過去的四分之一世紀,香港融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壯闊征程,「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經濟社會發展成就舉世矚目。風雷激蕩裏堅守初心,勇毅篤行中寫就華章。點新聞發布「回歸25年大事記」特輯,每天一篇,與讀者一同回顧這非凡卓越的25年,祝福香港明天會更好。

2015年,內地免試招生計劃進一步擴大,便利香港學生北上升學,促進兩地學術交流,鼓勵港生融入國家發展,為國家建設作出貢獻。這一年,港人期盼已久的政改方案因反對派的「陰謀」而遭到否決,硬生生剝奪了港人落實普選的權利。

中央力推免試招生計劃 港生北上升學融入國家發展

「2015內地高等教育展」在香港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舉行,為有意赴內地升學的香港學生介紹免試收生計劃。(中新社資料圖)

2009年9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開始實施高中及大學新學制改革,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將逐步取代香港中學會考及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此項政策導致2012年香港將出現兩屆高中生,約105000人同年畢業,學位競爭人數倍增,學生升學壓力驟然增加。有見及此,中央政府為紓緩香港學生的升學壓力,擴大他們的升學途徑,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於2011年訪港期間宣布,自2012年起試行香港學生豁免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考試(聯招考試),允許內地部分高校可根據DSE成績擇優錄取香港學生。

隨後,國家教育部制定相關升學政策,允許內地63所高校自2012/13學年起對港免試招生,香港應屆DSE考生均可以報名參與,最低錄取標準「3、3、2、2」,即DSE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3級或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或以上。若考生參與「校長推薦計劃」則最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至於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2、2、1、1」。

內地免試招生吸引力大 逾萬港生北上升學

香港學生參加內地免試招生計劃展覽,了解內地高等院校資訊,為未來鋪路。(資料圖片)

內地免試收生計劃一經推出吸引不少香港學生報名,由2012年推行開始,截至2021/22學年,共有約3.4萬名香港學生報考內地高等院校,當中超過1.5萬名學生獲錄取。

隨着大量香港學生選擇北上升學,內地免試招生計劃高校數量亦不斷擴大,2015年,參與計劃的高校數量增加至84所,至2022/2023學年擴展至129所。「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亦進一步放寬,四科核心科總分數達10分或以上,且每科不低於第2級即可。

教育局資助港生升學 兩地學歷互認不斷改善

為了進一步鼓勵學生北上升學,教育局在2014年8月推出「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為每名通過入息審查的學生提供港幣15000元的全額資助,或7500元的半額資助,之後資助金額進一步提升至全額16800元,半額8400元。另外,由2017/18學年起,教育局更推出「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向每名合資格的香港學生提供每年定額5600元的資助。

事實上,在內地免試招生計劃推出早期,不少港生因擔心兩地學歷是否能夠互認而對北上升學有所顧慮。國家教育部與香港教育局其實早在2004年7月就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兩地院校在升學銜接上正式互認學士學位及以上資歷。香港獲內地認可的大專院校,除了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8所院校之外,還包括其他12所擁有本地學位頒授的院校,內地則有逾900間普通高校獲本港教育局認可。至今兩地互相承認學歷的合資格院校數目仍然在不斷上升,港生在內地完成學業後,可以選擇回港發展,亦可選擇留在內地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

反對派從中作梗 政改方案遭否決

香港市民集會支持通過政改方案。(新華社圖片)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宣布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俗稱「政改方案」),由此香港各界遂開始積極推動政改方案。

香港特區「政改三人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左2)、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左1)。(中新社資料圖)

2013年10月17日,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宣布成立政改諮詢專責小組(俗稱「政改三人組」),由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三人組成,就政改諮詢作好準備。然而就政改方案的落實,各界都存在不少爭議,其中不少反對派人士不顧基本法條文,堅持必須加入「政黨提名」、「公民提名」等提名方式。

對此,「政改三人組」之一的袁國強指出,「公民提名」有違基本法條文,根據基本法第45條指出,「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唯一擁有實質提名權的機構只有提名委員會,任何建議偏離法律基礎,乃違反基本法。

和平論壇發起集會及遊行支持通過政改方案。(點新聞資料圖)

因香港各界始終無法就政改方案具體措施達成共識,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通稱「831決定」或「831框架」),宣布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須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1200人)、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並且規定不實行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行政長官參選人須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才能成為候選人,候選人數目限在2至3位等。經過全國人大的一錘定音,終於落實了政改方案提名方式,各界都歡迎人大「831決定」,甚至不少香港市民都熱烈期盼政改方案可以早日通過。

2015年6月17日,香港立法會17日開始審議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俗稱政改方案)。(台灣「中央社」圖片)

然而,對於全國人大「831決定」,部分反對派議員依舊堅持己見,不顧基本法條文,不顧香港市民的熱烈期盼,威脅不讓政改方案通過。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會就政改方案進行表決,在會前部分反對派議員已經聲明將會就該議案投反對票。當時政改方案必須獲得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的同意才可通過,而反對派人數已經超過三分之一。因此,大批支持政改方案的議員被迫採取「緩兵之計」,在表決前離開會議廳,企圖以「流會」的方式為政改方案通過爭取更多時間,但卻因為溝通失誤導致無法「流會」,而讓議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對大比數遭到否決。事後,支持政改方案的議員為自己的失誤道歉。隨着政改方案被否決,香港特區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夢想破碎,香港的民主之路因為反對派「陰謀」而步伐受阻。

支持政改的立法會議員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政改方案被否決表示遺憾,並對反對派否決政改方案感到憤怒,認為他們必須承擔否決普選的責任。(中新社圖片)

點此查看點新聞「慶回歸25周年」專題

點此查看「回歸25年大事記」

更多閱讀:

回歸25年大事記|1997:香港回歸 特區成立

回歸25年大事記|1998:迎戰亞洲金融風暴 香港國際機場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