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政府指被界定為不合資格領取者可申請覆核
政府今日(13日)公布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的詳情,市民可於6月23日至7月23日登記領取第二期消費券,並於8月開始分階段派發。第二期消費券擴大合資格人士範圍,有條件成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亦可獲發半額消費券。此外,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的人士,如在2019年6月18日至今年6月12日期間,無特別原因而長期不在港的話,即並非海外求學、公司派駐外地等合理原因,就會被視為不合資格領取新一期消費券,當局考慮因素包括申請提早在65歲之前提取強積金戶口的利益等。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一些仍未成為、但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例如來港讀書、專才等,合資格領取消費券。他們可以領取半額、即5000元消費券。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是否「移民」很難定義,在相關期間不在港、被界定為不合資格的市民可申請覆核,如即使提早領取強積金的人士。如果有很強的證據可證明自己未移民,可向當局提供證明,當局會按每宗個案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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