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保障退休生活 取消強積金「對沖」只是其中一步

文/陳術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關於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條例草案,這對廣大打工仔而言,是標誌性的立法,在往後的日子,僱主不能再以強制供款部分「對沖」僱員的遣散費以至長期服務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出,這只是改進退休保障的一個逗號,令大家感到高興;數十年後,香港人口老化的情況會更嚴重,倘若現在不好好處理退休保障,屆時公共財政會受到很大壓力,未來社會將要一起承擔。事實上,羅致光所言極是,取消強積金「對沖」對打工仔退休有一定幫助,但距離真正、更好地保障廣大打工仔的退休生活,實在還是迢長路遠。

羅致光提出退休保障的問題,相信是因為他作為勞福局局長,深明貧窮以至是人口老化的問題。筆者翻查公開資料,根據《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全港有58.3萬名65歲或以上的貧窮長者,貧窮率為45%(政策介入前),數字創下近十年新高,亦即是近兩個長者,就有一人貧窮。若經過特區政府各項措施的介入,長者的貧窮人口則降為10.6萬人,其他長者還得依賴其他措施支援,有學者就認為,長者生活津貼未能如其他國家推行的老年金,成為長者基本生活的保障。

論長者退休的「三條支柱」

一直以來,特區政府都強調本港的長者退休有三條支拄,第一,是長者自己的儲蓄和家人的支援;第二條支柱是強制性公積金累積的權益,退休後他們可藉以生活;第三,有需要的長者,政府有社會保障系統,例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以及生果金。筆者就認為,第一條支柱,即依靠長者儲蓄及家人支援並不穩固,因為基層打工仔、主婦等,未必有積蓄,而其家人亦未必能夠好好支援他們。其次,依靠強積金,但一般打工仔工作二、三十年,又能累積到多少強積金呢?至於第三條支柱,亦即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就如學者所言,其實這「支柱」未必能為長者提供基本的保障。

綜觀現時的各種政府或民間消息,政府似乎除了將會劃一長者生活津貼,讓更多人能領取高額的長生津,就未必再有處理港人退休生活的「大手術」,筆者認為,如果未來的特區政府不着手處理這問題,當香港人口進一步老年化時,問題就可能變成「無解」的社會問題,且會影響到基層市民生活以至社會穩定。根據特區政府發布的「香港人口推算2020至2069」資料,到2039年,65歲或以上的人口佔總人口三分之一,約有250萬,年齡中位數則為52.5歲。即是在2039年,50歲或以上的人口,比50歲以下的還要多,總數在350萬以上。

未雨綢繆 及早應對

筆者絕對明白,特區政府在若干年後,還有可能出現結構性財赤,不可能不斷提高、增加社會保障,而香港是一個低稅率、非福利社會,也是鐵一般的事實。只不過,我們今日不去解決,明日也不去解決,香港早晚仍得面對人口老化、更多長者貧窮的問題。而且,人口老化,伴隨而來的就是對醫療服務需求大增等問題,特區政府若然想更好地謀劃將來,其實也應該及早制定應對的社會政策。筆者經常認為,長者們為香港貢獻大半生,即使我們不能令他們每一個人都豐衣足食,但基本的住房、生活保障還是有必要,須做到老有所依以及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