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餘額上限3000元不適用於消費券 已向八達通反映意見
政府早前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首階段發放5000元,選用Alipay、WeChatPay等支付工具的市民可一筆過收取款項,而選用八達通的市民則須分多次領取,令市民大感不便。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8日)書面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八達通餘額上限3000元並不適用於消費券計劃,亦非法律所限,當局已向八達通公司反映相關意見。
許正宇指出,《打擊洗錢條例》訂明,可儲存於實體形式的儲值支付工具如八達通,其最高價值應不多於3000港元,從而避免洗黑錢活動滋生。就消費券計劃而言,由於所發放的資金源自政府,明顯不存在任何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金管局已經告知所有相關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消費券計劃下所發放的資金無須計入上述3000港元的一般儲值限額。八達通公司沒把儲值限額上調至3000元以上,並非受法例或監管要求所限。
許正宇又指,當局已知悉市民因消費券計劃就八達通卡最高儲值額所表達的意見,並已向八達通公司反映相關意見,讓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可因應商業、技術和其他運營方面的考慮並在符合法例的要求下持續改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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