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5年大事記|2002:董建華連任特首 啟動高官問責
2022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將迎來回歸25周年紀念日。回首過去的四分之一世紀,香港融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壯闊征程,「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經濟社會發展成就舉世矚目。風雷激蕩裏堅守初心,勇毅篤行中寫就華章。點新聞發布「回歸25年大事記」特輯,每天一篇,與讀者一同回顧這非凡卓越的25年,祝福香港明天會更好。
1997年7月1日,五星紅旗高高飄揚在香港上空,董建華走馬上任,宣誓就任首屆特區行政長官。世人眼見,花甲之年的他精神奮發,一片愛國愛港之情。可也有質疑聲,「船王之子,不該是朱門酒肉的主?」有些質疑聲稱董生偏離了自己的階級,可董生就是想為香港底層人民做點事情,帶着港人對未來的憧憬和12億同胞的期望,開始前無古人的「一國兩制」旅程。
在任5年,考驗不斷。金融風暴疾如迅雷,沙士疫潮奪命無情……董生帶領港人闖難關,成功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讓香港與內地建立了良好的關係。港人維持以往的生活方式不變,消除了由於香港回歸產生的各種擔憂和疑慮。
特首選戰 董生再戰
2001年,董生任期將滿,社會各界要求其競選連任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指董生為香港做了很多事,具豐富行政經驗,連任可確保施政延續性。回首幾年風雨,董建華直言,苦甜滋味皆嘗透,「甜甜苦苦之間,卻從不遺憾做過特首」。當年年末,64歲的董建華宣布,正式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
董建華承認,過去施政過程中還存在着不足。他表示,香港特區政府的定位是背靠祖國,面向全球。第一任行政長官累積的經驗,使他有更加優勝的條件,站在市民前面,提出的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爭吵;是呼籲社會團結,而不是對立;是爭取香港整體的發展和進步,而不是後退。
2002年1月28日,董建華發表《我對香港的承諾》小冊子,指將做好四項對香港未來極為重要的工作,包括改革政府架構、創造就業機會、照顧弱勢社群、倡導自強不息等;1月30日,董建華開始在灣仔會議展覽中心,與選舉委員會委員舉行競選連任諮詢大會,政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界、金融界等界別人士紛紛參加。
2月19日,董建華向選舉事務處遞交提名表格,正式角逐第二任行政長官的職位。他直言,「如果成功當選並且獲委任為第二任行政長官,我會徹底落實對全體香港市民的承諾,改善施政。」2月20日,港大「民意網站」公布最新調查顯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及特區政府的民望持續上升。
2月28日,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結束。選舉事務處表示,在796名選委會成員中,收到有714位選委會委員提名董建華參選的提名表格,董建華為香港特區第二任行政長官候任人。由於在提名期結束時只有一位候選人的提名有效,選舉主任彭鍵基法官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宣布董建華自動當選。董建華呼籲支持他的人與不支持他的人能夠一起,共同追求香港明天更好的目標。
3月4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簽署國務院令,任命董建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於2002年7月1日就職。朱鎔基肯定董建華為「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在香港的正確貫徹落實做了大量工作,指其「面對亞洲金融危機的衝擊和香港內外經濟環境變化,為保持香港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積極努力」。3月7日,朱鎔基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香港廳,向連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的董建華頒發任命書。
高官問責 改善施政
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席由選舉產生,新聞界變得更加進取和尖銳,政府運作和政策制定不但受更大的公眾監察和壓力,而且還要求主要官員除了履行法定職責之外,兼顧更多的社會政治工作。在這個時候,公務員制度下的終身制、常任制,就變得與社會訴求並不符合,公務員擔當傳統角色與時勢要求產生了矛盾。
2002年7月1日,香港進入第二屆特區政府施政期。自上任之後,董建華一直着意提升政府施政的質素,對本港的行政架構以至公務員體系,施以大力度「手術」,營造一個強勢「內閣」,更有效推動和執行政策,根除政出多門、部門推搪塞責弊端的「問責制」應運而生。
回望歷史,「高官問責」方案出台非一日之功,前前後後醞釀了很長一段時間,亦吸納了港人的不少意見。
早在2000年,董建華發表第四份施政報告時,首次正式回應社會對加強官員問責的訴求。他說,司局級主要官員在制定和執行政策中擔當重要角色,與其他公務員不同。需要研究在行政長官領導下,如何加強有關主要官員的責任;2001年,在第五份施政報告中,董建華披露了加強高官問責的初步構想,包括在特區政府高層架構引入一套新的主要官員聘用制度,適用於三位司長和大部分的政策局局長,他們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央任命,行政長官亦可提出建議,由中央政府免除他們的職務等。
2002年1月,董建華舉行競選連任諮詢大會,問責制再次成為焦點話題。董生直言:「如官員不稱職或操守有問題,不留餘地,要炒就炒。」4月17日,董建華親赴立法會,介紹高官問責制的主要內容,正式提出將原屬公務員職系的司長和局長,改以合約方式聘任,全部列入「問責制」範圍,須為過失負政治責任,打破傳統官僚各自為政的壁壘,加強他們在特區治理中的責任及承擔。
自2002年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至今剛好滿20年,這套回歸後出現的政治系統,為特區政府提供了一個什麼樣的答案?「自我革命,刀刃向內」,重建香港,必然要由改革管治團隊開始。而改革管治團隊,當然就是由問責制度開始,其根本上要解決的,是在確保公務員架構穩定大前提下,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可回應社會訴求,為自己的施政成敗負起責任,甚至在需要時辭職下台。20年來,5位高官因被指犯錯而自動辭職,其中就包括民政事務局前局長徐英偉,作為抗疫督導小組核心成員,被揭發在疫情期間參與百人宴會,違反多項防疫規定,在今年年初請辭。
「承擔」是一種「問責」,知錯是「承擔」、認錯是「承擔」、改錯也是「承擔」,而如何「承擔」是一門學問。就如一隊足球隊,領軍的特首固然要一力承擔責任,可是只要有一、兩位球員不落力或不合作,整體表現便會被拖後腿。正如球賽講求節奏,問責官員不能見到外界施壓才應對,而應該反過來主動互相協調。回看問責制初衷,是要求官員為失誤承擔責任、重視民意,使政府高級官員更加用心體察民情。民意或許是社會於一時一刻的情緒反應,不是指引施政的充分條件,但政治領袖本身必須意識到情緒與民意的直接關係,否則可能會讓施政寸步難行。
自問責制推行以來,社會上充斥着一種論調,「問責僅是追究責任,下台是問責唯一結果」。但若一味只追求「下台文化」,會令「問責」成為官員頭上高懸的利劍,甚至讓官員產生「少做少錯」的懶政思想。再看當下,政府公務員「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工作態度暴露出政府部門缺乏解決問題的決心,以及公務員問責機制需要重新檢討。現時距離新一屆政府上任不足一個月,對於侯任特首李家超提出「強化政府管治能力」,強化問責制可謂是一個有力舉措,例如可將整個公務員團隊納入問責制範圍,以調動公務員服務市民的熱情,提升政府的管治能力,盡快改善社會深層次矛盾,包括住屋問題、貧富懸殊、勞工權益等,讓市民樂業安居,讓香港盡快開啟良政善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