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鄭雁雄:國安法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同長期繁榮穩定的治本之策

 

今日(28日)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通過2周年的重要日子,律政司以「興邦定國」為主題舉辦法律論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發表主題演講《由亂轉治—法治精神典範》。

鄭雁雄指出,兩年來,香港由亂轉治的事實充分證明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同長期繁榮穩定的治本之策。鄭雁雄提出實施國安法的四點重要意義,第一,「一法兩機制」扭轉亂局,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在中央領導下,特區政府勇於擔當,駐港國安公署同特區國安委兩套機制積極有為,特區各局執法、司法的管治力量發力,有力有效地維護了國家安全,反中亂港分子落入法網,社會秩序安全穩定。

第二,大亂催生大法,大法促進大治,風雨過後見彩虹,香港國安法的落地實施是推動香港由亂及治的里程碑。從國安法的立法時機、初衷、依據、程序、內容同法制的實踐來看,「一法兩機制」形成治國理政的法治法例,堵塞了國家安全無法可依的關鍵漏洞,香港告別過去維護國家安全長期被動的局面,阻止了內外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擊中了「顏色革命」的命門。

第三,中央堅守依法治港,贏得最大民心。香港發生修例風波,國家安全遭受前所未有的危險的關鍵時刻,中央堅持用法治手段保障維護國家安全的底線,對維護「一國兩制」具有重大意義。

第四,香港法治底線和方向更加清晰、堅定,「高度自治」的前提是確保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高度自治」的前提則是讓中央高度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