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香港國安法實施效果明顯 一舉扭轉亂局
在今日(28日)舉行的《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上,應邀出席論壇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以「全國人大《528決定》」為主題發表演講,他圍繞國安決定分享了三點體會。
張勇表示第一點體會是,國安決定是從國家層面構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是中央針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國家安全面臨現實的嚴峻形勢,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亦是從國家層面,對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作出頂層設計;第二點體會是,國安決定是全面系統構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效果明顯,一舉扭轉了亂局。他重溫了國安決定的內容,指國安決定結構完整,內涵豐富,既有原則要求,也有制度規定,既有中央責任,也有地方義務。國安決定亦遵循了5項基本原則,包括堅持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堅決反對外來干涉、還有切實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
張勇分享的第三點體會是,全面落實國安決定,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國安決定做出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授權,制訂了香港國安法並公布實施,中央有關部門和香港特區落實決定的要求,及時設立相關機構並履行職責。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查辦、檢控和審理了一批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社會各界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他提到,在香港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尚在起步階段,國安決定的不少內容,還沒有形成制度性安排,香港國安法的許多條款,還有待具體實施,社會上對國家安全形勢和在香港面臨的風險,也存在不少模糊認識。
張勇說,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在一個國家內,國家安全的標準是統一的。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服務於、服從於整體國家安全的需要和要求,這是由中央與地方的憲制關係所決定的,也是由國家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複雜性決定的。他表示,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在理念上、範圍上和方式上都要與時俱進,適應新時期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情況,全面熟知和深刻領會國安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要求和規定,確保全面落地有效實施。
張勇表示,欲安其家,必先安於國。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法律制度體系只是一個方面,要切實提升社會各界的國家安全意識,使得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有利於法律實施的社會氛圍和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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