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破欠基金申請流程 勞工處料部分申請最快3個月資助落袋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被批審批及抽查時間長,無法解決申請者燃眉之急。勞工處處長孫玉菡今日(24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當局會透過一系列措施縮短申請程序,包括為申請人提交資料設立限期,由勞工處或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向僱員提供法律援助等。對於部分簡單申請,他認為可跟據申請人的資料處理,希望在兩至三個月能完成。
孫玉菡指,以往處理破欠基金的申請時,當局會收齊文件再複核資料準確性,涉及強積金戶口、受託人及清盤人等資料。他表示,當局偏向給予有關人士多些時間交資料,未來會在流程上定出時限。另外,申請破欠基金涉及向法庭呈請清盤,當局正研究由破欠基金或勞工處尋找在外的法律服務,孫玉菡預計可將申請時間縮短三個月或以上。此外,他亦提及部分只涉及欠薪等較簡單的申請,指會依據申請人提交的資料為準,讓申請人可在三個月內取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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