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詐案今開審 料需時25日

黎智英今日將就欺詐案被押解往區域法院受審。(點新聞資料圖)

因多宗案件被判刑、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亂港黑手黎智英,早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結案共被判監20個月。官司纏身的他,另涉嫌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兩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今日(27日)上午在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席前開審,預計審訊需時25個工作日。

被告黎智英與59歲的黃偉強,同被控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藉着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官司纏身的黎智英,另涉嫌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案件等待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

更多閱讀:

黎智英涉刑恐記者罪脫 須支付一半上訴訟費

黎智英等涉欺詐案 因疫情關係押至4月27日開審

黎智英要求警方封存受法律專業特權資料 高院準在4月中前交清單

幫黎智英黃之鋒戴光環 荒天下之大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