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引國安法發限制令 禁許智峯及其妻母處理在港財產
潛逃澳洲的反中亂港政客許智峯,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在保釋期間獲法官批准離港,之後畏罪潛逃,正被通緝(許另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許智峯今日(9日)在社交網站表示,昨日收到警方通知,指律政司引用國安法向高院申請,向他、其太太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
該命令按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3下的第7條發出,禁止他們親自或透過代理人從香港移走任何名下的財產,及賣出、處理任何香港境內的財產,或將任何財產降值,若違反命令,可處刑事藐視法庭罪,被判監5年或罰款50萬元,或財產被檢取。
許智峯稱,該命令列出他們3人所有本來已被滙豐凍結的戶口及其結餘,指明命令涵蓋戶口中所有存款;有效期由本年4月6日發出起計直至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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