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源頭堵截「假難民」 對得住納稅人
文/馮沛賢
近年來,藉著免遣返聲請而滯留的難民,為香港造成不少困擾,這些外來人士當中,既有部分留港「打黑工」賺錢謀生,更有作奸犯科,涉及行劫、販毒、傷人及藏械等犯罪行為,其不約而同演變成俗稱「假難民」問題,對社會和治安構成威脅。
為應付難民方面的工作,香港特區政府需耗費相當公帑,包括向他們提供法律援助,以及給予其食物、住宿等人道支援。換言之長遠來說,當局實在有需要正視情況,避免情況惡化,盡力阻止免遣返聲請被濫用,以免「假難民」問題越滾越大,並由納稅人「埋單」。
根據資料顯示,即使有待入境處審核的新聲請數目已從2021年6月的1500宗左右,回落至今年2月的455宗,並有約2600宗上訴個案正等待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處理,惟入境處為進一步提高處理效率,已擬定透過保留負責遣送審理及訴訟部的助理處長編外職位3年,來繼續督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工作和加強與聲請人相關的措施;並提升執法部一個常額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職位至高級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職級,務求強化入境處執法能力,可見難民問題確實對本港執法部門造成額外工作量。
入境處擬定的人手安排,已在日前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的會議中進行討論,相關職位安排所涉及的公帑開支約為數百萬元一年。事實上,若能透過人事任命和針對性工作團隊的安排,就能將香港的「假難民」問題迎刃而解,所涉及的公帑資源及人力投放亦稱得上是物有所值。毫無疑問,合適的工作團隊安排固然可提升入境處處理難民問題的效率,但同時亦必須承認,此等安排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目前約有14800名聲請人以不同理由仍留在港,當中大部分在其聲請或上訴被拒後,繼續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亦有聲請被拒者再提出後繼聲請要求,其甚至透過司法覆核,以導當局遲遲未能執行有關人士的遣返安排,他們便「得償所願」延長逗留在港時間。這種種可謂問題的根本,亦需要特區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的正視。
其實透過增聘入境處人手,加強著手處理免遣返聲請案件,確是其中一個舒緩「假難民」問題的做法,並有助減輕其對特區政府產生的支出。但同時,加強難民源頭堵截、執法等亦是不容忽視的。特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宜從長計議,多考慮藉著跟內地執法機關合作,加緊打擊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來港,以及盡力搗破協助非華裔人士非法來港的跨境犯罪集團,實現從根本堵截,切斷「假難民」的來港途徑,此舉不但有力長遠減輕入境處的工作負擔,更重要的是減輕耗費在「假難民」的公帑,讓納稅人的錢更用得其所,以及有助維持香港治安長期處於高度穩定水平。
(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香港鐵路職員工會會務顧問、屯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