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料下周到手 Are You Ready?
疫情下,政府料於本月再派消費券,金額增至一萬元,共分兩次發放。據消息指,首期消費券最快於本月7日先向超過630萬名已在去年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市民發放,餘額會跟新符合資格人士的消費券一起在年中分批發放。是時候檢查清楚消費券賬戶有否變更及注意使用期限,選定心頭好「掃貨」。
1.申請資格
- 18歲或以上在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 18歲或以上持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的新來港人士
- 外傭、來港工作的外地人士和留學生均不符合申請要求
2.適用商戶及限制
消費券將透過支付寶香港(AlipayHK)、拍住賞(Tap & Go)、香港微信支付(WeChat Pay HK)、八達通(Octopus)發放。根據政府資料顯示,以上的支付工具涵蓋3萬至10萬家本地零售、飲食及服務業商戶,市民可於本地實體店或網店使用消費券。
適用:本地零售、本地餐飲、本地服務業商戶、持有商業登記的本地網店或網購平台
不適用:
■海外消費(包括淘寶、Amazon、日本樂天市場等非本地網購平台)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兌換現金
3.如儲值支付工具賬戶失效或遺失
如已移除用作領取上一輪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手機應用程式,或已註銷其電子賬戶,可先嘗試重新下載相關手機應用程式或啟動該舊有賬戶,或致電營辦商,了解各儲值支付工具的相關資訊:
若用作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儲值支付工具賬戶已失效,包括已遺失/退回已登記的八達通卡,而又未能在3月25日限期前更新資料,有關消費券或會按登記人的登記紀錄在4月發放至一個已失效的賬戶。不過,市民仍可從消費券計劃網站提供的連結,或透過熱線185000,以郵寄、電郵或傳真方式索取「更改儲值支付工具賬戶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身份證副本,郵寄至「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5000號消費券計劃秘書處」。當局會與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跟進,但相關市民無可避免可能會延遲收到有關消費券,亦有可能已被他人使用。
溫馨提示:
市民必須使用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同一款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有關消費券,不能在首階段轉換,而同一個賬戶不可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作領取消費券之用。
4.發放方式
已成功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市民毋須再次登記,並會在消費券發放當日收到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式推送通知。
Tap & Go/WeChat Pay/支付寶
以Alipay HK、Tap & Go、WeChat Pay HK登記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將會經同一賬戶收到有效期至10月31日的5000元首期消費券。而新登記的市民將會於第二期起分批獲派消費券。第二期時間有待政府公布。
八達通
以八達通登記領取消費券的市民,會在本月先收到4000元消費券。由於八達通儲值限額為3000元,因此市民在本月領取消費券時,最多只可拍卡領取3000元消費券,餘下的1000元則在八達通的餘額低於儲值限額時自動增值。當合資格消費達4000元後,最快可在6月16日起領取餘下1000元消費券。
溫馨提示:記得必須在2022年10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達4000元,否則便不能領取餘下的1000元消費券。
Q&A知多啲
Q:如沒有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可否領取新一輪消費券?
A:合資格市民可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二階段)推出時進行登記,詳情會於稍後公布。
Q: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人士,或因疫情暫時未能回港人士可否受惠?
A:若去年已成功登記消費券計劃,而其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賬戶並無失效,便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可直接透過該賬戶收取有關消費券。與去年的安排一樣,除了可在回港期間於本地商戶使用消費券外,亦可在內地利用消費券光顧本港商戶的網店。
Q:若在外地居住或海外在囚人士可否受惠?
A:有關人士在派發倒數兩年內起碼有一日在港,並已於去年成功登記消費券計劃,而其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賬戶並無失效,便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可直接透過該賬戶收取相關消費券。不過,消費券金額必須在本港商戶或其網店使用。
Q:綜援人士能否申請?
A:不論有否申請或正領取其他津貼援助,亦可申請。
Q:用不完的餘額可以留到日後再用嗎?
A:不能。要於指定時間內用完,否則餘額逾期即會退還政府。
(來源:《香港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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