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臨時失業援助金 向合資格失業人士劃一派一萬
政府代表今日(18日)下午2時召開記者會,講解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的申請詳情,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和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張誼出席。
何珮玲指,計劃將惠及全職、兼職和自顧人士,合資格人士會劃一獲得1萬元。
申請資格為,需要在去年10月1日前滿18歲;且去年10月1日至申請時通常在香港居住;在去年10月至12月,最少其中一個月有工作,月入不會低過2700,不高於3萬元;提出申請前,要至少失業30日。
何珮玲指,臨時失業支援計劃接受網上申請,申請期由3月23日早上8時,至4月12日11時59分。希望能在申請後3至4星期內發放資助,如情況順利,希望首批申請者能在未來3星期內提早收到資助。
何珮玲續指,申請資助要求上載失業或停工證明,如果沒有,亦可填寫個人申訴書。如持強積金戶口的申請者,其戶口需為2月7日前已申請的強積金戶口;她表示政府會以自動轉帳形式發放臨時失業援助。當申請者遞表後,如曾參加2020年的現金發放計劃,政府會配對相關戶口,當申請者確認後便可轉帳至相關戶口。如2年前無申請相關計劃,則要提交收款銀行帳戶資料。申請人要聲明申述資料是真實和完整,否則或面對刑事檢控。發放資金後,政府亦會抽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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