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詐案 因疫情關係押至4月27日開審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時任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非法獲利近2000萬港元,兩人因此各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原定於本月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但因各級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因而押後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已定於4月27日上午9時30分開審,預計將進行25天審訊。
被告黎智英與59歲的黃偉強,同被控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藉着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因多宗案件被判刑、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亂港黑手黎智英,之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結案共被判監20個月。官司纏身的他,另涉嫌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案件等待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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