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6壹傳媒高層涉違國安法 押後3月再訊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6壹傳媒高層涉違國安法案,押後3月10日再提訊。(點新聞資料圖)

因多宗案件被判刑、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亂港黑手黎智英,之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監20個月。官司纏身的他,另涉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案件今日(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並由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交付高院程序。案件押後至3月10日下午作提訊日,續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的程序。7名正在還柙的被告,今天沒有到庭。

黎智英與另外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另被控1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另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身負合共4項控罪。

今天提訊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4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59歲)、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女,51歲)、總編輯羅偉光(47歲)、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57歲)和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55歲)。黎智英今天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控方則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