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打針不能經商場回家?林鄭:可找另一途徑

本港第五波疫情急劇惡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8日)下午見傳媒,公布最新防疫措施。政府將於2月24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商場、宗教場所、百貨公司、街市、市集、髮型屋等納入表列處所,進入以上處所須用「安心出行」和打針。

林鄭月娥強調,實施「疫苗通行證」,最終是要保住香港醫療系統,認為是最符合香港利益。她說,相信市民透過呼籲、鼓勵,以及不打針不方便,會選擇打針,形容今次沒有迴避,而是用強力手段,因為要「保護香港」。她強調,港府未效法外國立法強制打針,「未行到這步」。

林鄭月娥指出,「疫苗通行證」只是在給市民帶來不便下,冀做到鼓勵市民接種疫苗。她又指,現時只是要求打第一針,距離2月24日還有一段時間。她強調,打疫苗的地方不少,又指農曆年前已預告「疫苗通行證」,相信本月24日可如期實施。

被問到有部分屋苑需要經過商場才能到達,是否不打針就不能回家,林鄭月娥回應指,未知道會否有上述情況,但相信實施「疫苗通行證」後會有不方便,「不打針不能經商場回家,一定是不方便,(不接種疫苗)可以找到另一途徑走。」

至於「疫苗通行證」的執法工作,林鄭月娥說,有主動和被動兩種,其中防疫規例第599F章原有的表列處所,例如健身室等,要進行主動執法;至於被動執法,執法人員將獲授權在商場、超市進行抽查,形容情況與警方檢查市民身份證一樣。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陳松青今日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上回應指,規例會顧及特殊情況,如果市民進入商場的唯一目的是買外賣、領取物品、或者接受一些必要的政府服務等,都可以豁免「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此外,如果個別人士必須要通過商場才能回到住所或者工作地點,亦會被視為有不遵守相關規定的合理辯解,但在該商場工作的人士除外。陳松青強調,會依據實際情況處理個案,執法將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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