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簡化強制檢測安排 由3次改為2次
政府今日(8日)宣布簡化強制檢測安排,由原本的3次減少到2次檢測。第1次檢測須於強制檢測公告起計首3天內完成,第2次檢測則須於第4至6天內完成。
政府發言人指,此舉是為了確保檢測資源的運用更具針對性。
政府表示,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地方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港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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