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被捕2職員今提堂 押2.21與16同案犯再訊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多人被捕。(中新社資料圖片)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先後有16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後,警方於昨日(21日)在黃大仙及沙田再拘捕多2名分別56及46歲院舍女職員,落案檢控她們各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今日(2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2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崔美霞將案押後至2月21日再訊,屆時與同一事件另外16名被告一併處理,期間本案2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上述16名被告早前於法庭上均以英文字母作代號,但本案2名女被告是同一事件首次在控罪書內被披露姓名。控罪指,56歲被告林美寶及46歲被告香詠姍、均報稱為幼兒工作員,分別於2021年12月10日及11月30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但卻分別故意襲擊3歲女童AC及2歲男童B,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裁判官下令,2名被告要遵守以下的保釋條件,包括各自交出1萬港元保釋金、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進入案發地點,以及不得參與任何涉及照顧兒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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