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 回歸法律專業是大律師公會的本份

文/黎岩

大律師公會昨晚舉行周年大會改選執委,選出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接替臭名昭著的夏博義擔任主席,副主席則分別由資深大律師毛樂禮和陳政龍接任。社會各界期待大律師公會在新任主席杜淦堃的主持下,能夠撥亂反正,回歸法律專業,避免政治操弄,尤其是在愛國愛港的大是大非問題上能夠從基本法的初心出發,旗幟鮮明地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維護市民的共同福祉,維護本港的法治核心,讓法治體系成為維護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堅強衛士。

新任主席杜淦堃昨日見傳媒時明確表示,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大律師公會促進司法公義,向公眾解釋法治概念。過去一段時間,香港面對很多挑戰,有人對法治觀感改變,有人變得悲觀,有人不尊重法官法庭、甚至出現攻擊司法制度的行為。正因如此,在香港由亂及治由治向興的轉折時期,大律師公會更加應該以專業精神、知識,向社會各持份者推廣法治。公眾希望大律師公會秉持專業,一如以往在有需要的時候,在法治議題上發聲。

回想過去一段時間,大律師公會在英國政客夏博義的把控下,罔顧大律師公會的法律專業團體專業角色,罔顧香港是中國中央主權治下的一個特區,罔顧全國人大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不可挑戰更加不可挑釁的憲制地位,持續地深度染指操弄政治議題,肆無忌憚地質疑全國人大通過的具有憲制地位的各種決定,有恃無恐地挑釁全國人大的憲制地位,妄言要推動修改香港國安法。更有甚者,夏博義、戴啟斯之流在修例風波期間公然為黑暴勢力站台辯護,挺身而出免費或利用612黑金資助為暴徒出庭辯護,顯然已經完全背離了法治精神背離了中立原則,明顯地以自己的政治立場政治背景,參與政治活動,為黑暴背書,直接褻瀆了大律師公會的法律專業角色。正因為如此,大律師公會本應該與內地司法系統保持專業聯繫的正常接觸也觸礁停止,很多正常的司法合作交流被逼停止,公會諸多會員在內地的正常業務也受到直接衝擊與影響。相信很多會員對戴啟斯、夏博義泛政治化操作強烈不滿的同時,有更多市民也會強烈質疑:為何對香港司法運作舉足輕重的中國香港特區的大律師公會,居然由英國政客擔任主席?由英國政客擔任香港特區的法律專業團體的主席,將如何體現並落實愛國者治港?想來都有點荒誕。由此可見,「一國兩制」在本港某些別有用心的政客的操弄下,已經荒腔走板到了何種程度。

杜淦堃昨日亦稱,過去一段時間香港面對很多挑戰,有人對法治觀感改變、悲觀,甚至有人作出不尊重法庭、攻擊法官等行為,認為在該時刻,公會更應以專業精神和知識,向社會持份者推廣法治,又指公眾期望公會秉持專業,一如以往在需要時就法治議題發聲,未來一年會繼續做相關工作。他重申,公會是專業團體,會盡專業團體的責任,協助會員拓展業務和提供培訓,指內地、海外法律事業急速發展,公會應把握機遇與各方達致更好溝通。

從杜淦堃昨日客觀務實專業的表態可以看出,大律師公會的新管理層顯然已經汲取了前任的深刻教訓,對公會未來的發展路向有著清醒務實的專業態度。正如他自己所言,「香港社會好多人有好多諗法,無可避免諗法系非常兩極」,這正是香港多元社會的價值。「純政治議題」當然與法治無關,雖然政治、法治在某些層面上有重疊之處,未來就此會「好好拿捏」。不錯,香港國安法也好,二十三條立法也好,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性極強的法治議題,認識處理這樣的議題,只要回歸基本法的立法初心,只要堅持「一國兩制」中「一國」主導的政治原則,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的憲制框架內來理解處理,本來就不存在任何的政治爭議政治誤解,最多只是具體的法律條文細節的理解判斷與爭議而已。

杜淦堃昨日表示,雖然並無就參選公會主席議題與中央政府機構溝通,強調參選決定旨在服務法律界及本港社會。他又表示,若大律師公會獲邀訪京,他一定會參與,稱過去作為公會成員,多次隨公會主席訪京,反指看不到有原因不繼續訪京交流。大律師公會的取態顯然是一個積極的訊號,至少已經破除了兩地交流合作的籓籬,有了交流合作的願望,這就為兩地交流及大律師公會成員北上拓展業務打開了大門,相信大律師公會成員未來將有更多的機會在內地拓展律師業務,尤其是在日漸交流頻繁密切的大灣區,大律師公會完全可以發揮一己之長,帶動業界融入大灣區。

俗話說,識時務者為俊傑,當愛國者治港成為社會普遍共識的情況下,當內地成為香港未來發展最大機遇的情況下,面向內地,走向內地,拓展內地市場已然成為香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大律師公會大可利用自己的專業優勢,帶動推動本港法律界融入內地大市場。這也是大律師公會的本份,放棄背棄專業搞無厘頭的政治,如此愚蠢的選擇,只有夏博義這樣鼠目寸光的政客才做得到。回歸法律專業,回歸法律本行,謹守基本法,維護法治核心價值,這就是社會各界對大律師公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