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涉煽惑投白票2男1女被拘 各界勸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許智峯fb煽動投白票。(fb截圖)

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繼續,廉政公署昨日(9日)拘捕2男1女,年齡介乎29歲至65歲,他們涉於互聯網轉載帖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3人獲准保釋候查。多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今日(10日)向點新聞記者表示,有關法律早已訂明,政府亦在不同場合作出解釋,市民不應受人煽動,更不應單純將之視為單純「政治口號」而以身試法,否則可能觸犯有關法例。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回覆點新聞記者查詢時表示,支持廉政公署嚴正依法辦事。他表示市民應謹記網絡世界同樣受到法律規管,在網上進行任何活動時切勿以身試法,如有不法呼籲或違法行為都要面對法律後果。他呼籲社會積極參與選舉,對任何破壞選舉的行為,都會嚴肅處理,依法追究。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點新聞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法例已經清楚說明,事前各級司局長對情況作出解釋及多方提醒,令人無奈的是,仍有港人受人煽動肆無忌憚地繼續轉載,明知故犯,執法部門亦只能依法處理。

譚耀宗表示,選舉投票是公民的責任,讓市民可以參與及發揮民主投票的權利,選賢任能,然而若有人煽動市民作出對阻礙選舉的行為,將對整個社會帶來不利的後果。香港是法治社會,大家理應守法,期望今次廉政公署的行動可以發揮警醒的作用,特區政府應該繼續注意事件的發展,若再有發現同類事件,應繼續採取行動,果斷執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點新聞資料圖)

現任立法會議員、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梁志祥表示,雖然法律已訂明,可是至今仍有市民因而被拘捕,可謂愚蠢行為,事實單純屬法律問題,據了解現時主要的煽動者為海外的反中亂港之徒,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對過去利用制度漏洞的人士而言是沉重打擊,因而企圖用盡方法破壞選舉,包括煽動在港市民。

梁志祥強調,雖然煽動者至今仍在海外,可是他們的行為仍然觸犯法律,倘然他們日後返回香港,將同樣面對法律責任,市民不應該受其煽動,奉勸各界不應僅將有關說法單純視為政治口號,亦不應鼓吹投「白票」,期望今次選舉港人可以善用自己手上的一票,選出心目中的候選人進入立法會,為市民服務,才是公民的基本責任。

立法會議員、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梁志祥。(點新聞資料圖)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屯門區滅罪委員會主席樓家強表示,少數激進分子無所不用其極,企圖透過潛移默化的軟對抗方式,包括透過網絡大放厥詞,意圖挑起市民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大眾必須高度提防。作為香港市民,必須維護香港法治精神,尤其在選舉期間,更應該嚴守法規,珍惜我們引以為傲的公平、公開和廉潔選舉制度,絕不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以法治共同維護香港的和諧穩定。

樓家強表示,這次選舉具有特殊意義,是完善選舉制度下的首場選舉,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關鍵一步。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每一個合資格的選民都應該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履行自己的公民義務,用好手中的神聖一票,珍惜投票權利,在選舉日踴躍投票,選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為香港創造穩定和發展的新氣象。市民大眾的合作和支持,對維持公平、公開的選舉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經歷了亂象和政治紛擾,今日的香港重塑良政善治的新格局。國家「十四五」規劃、大灣區建設和前海方案,為香港帶來無限機遇,期望選舉推出愛國賢能,落實行政主導,有效提升香港治理的效能,帶領香港再次騰飛,帶給香港民眾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屯門撲滅罪行委員會主席、全國政協委員樓家強。(樓家強提供)

香港中律協理事、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葉俊遠律師表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雖然立法會選舉11月19日為投票日,可是自提名期開始計算,由10月30日直至12月19日投票正日都屬於「選舉期間」,「選舉期間」不得以任何通訊或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任何人士干犯《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他批評煽動者行為可恥,奉勸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中律協理事、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葉俊遠律師。(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記者馮沛賢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