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慧說法|選立法會?應交23條立法建議!
圖、文/鄭久慧
有什麼重要得過23條立法?沒有國,誰承認你是特首?沒有國,誰承認你是議員?
國家等23條立法,等了快四分一個世紀,不少港人亦從壯年等到了老年。訂立基本法23條的草委,不少已經作古。筆者曾見過已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老人家生前心心念念也是23條立法,曾因撐23條,令其《信報》專欄被投訴至停刊!
現在保安局長宣布本屆政府內開始咨詢,正是民間集思廣益、收集民意的好時機,不應掛住「爭櫈仔」,應全城動起來,為23條的立法咨詢構築良好環境!那300萬聯署支持國安法立法的市民,動起來啊,積極向保安局長提意見,爭取明年七一前完成咨詢,新草案可出台;想選立法會的,更要動起來,以立23條為最重要政綱,不要只想着議席,沒有國家,你們什麼都不是!
就連某位住劏房、没有大學學歷的基層市民,都感受到23條立法的迫切性!2018年兩度參與立法會補選時,就在政綱中主打「反『港獨』、立23條」,還在鏡頭前多次疾呼2019年夏天應完成立法!可惜沒人理睬他,後來,2019年夏天黑暴真的來臨了!
國家不安全,立法會都被砸爛,還要立法會議員幹什麼?國家不安全,為何還要賦權給你當特首,賦權給你當議員?黑暴若重臨,權貴們是不是又打算縮起來,推三萬警察出去擋着,等着國家幫你立法?
立23條不是空泛口號,沒有具體建議,你當什麼議員?經歷過佔中、旺角暴動、黑暴,你怎麼理解23條立法,總會有自己的見解吧!保安局明年向立會呈交立法建議時,做議員總要懂得分析及批評吧!你若心繫國家,就不是單叫口號支持立法,若深知自己效忠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對保護國家安全,必定有自己看法,說出來啊!
立23條絕對不是將基本法的文字搬字過紙!現在考慮國家安全怎能不考慮互聯網?但1990年頒布基本法時,根本沒有互聯網!2003年23條首次起草時,社交媒體Facebook、IG、Twitter還沒出現!現在社交媒體已可操控人的思想!看看新加坡不斷立法完善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本來就是不斷進化的概念!
看看中聯辦探訪市民後,就能列出500條待辦事項清單交特區政府跟進。想選立法會,不可能一項立法建議都寫不出來吧?
23條立法時,如何同時防範其它23條未有提及的國家安全風險?如何與時並進地維護國安?各位候選人,說出你的看法啊!
- 高官應否規定由中國籍人士擔任?
- 如何落實基本法第9條中文為主導語言的地位,保障主權?
- 如何界定「進行顛覆活動所需的意念元素」?
- 應否賦予執法者更大的「緊急調查權力」?
- 何種情況下應不設陪審團?
- 是否應該延長「檢控時限」?
- 如何界定煽動性刊物的「發表」定義?
- 應如何改善「向裁判官申請搜查令」的程序?
- 23條是否要訂立「域外司法權」?
- 是否需要重新定義防賄條例的「公務人員」及「訂明人員」,嚴防洩密?
- 立會議員定期到海外公費訪問與外國國會聯誼,應如何向外國政要解釋23條立法?
- 如何訂立23條以應對來自「五眼聯盟」及「盎格魯撒克遜」系國家的國安威脅?
- 應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訂立23條?
- 《刑事罪行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官方機密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法律援助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陪審團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電訊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盜竊罪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社團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裁判官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防止賄賂條例》涉23條部分應怎修訂?
- 《釋義及通則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公司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退休金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退休金利益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郵政署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教育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退休金利益(司法人員)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監管釋囚規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立法會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區議會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涉23條部分應如何修訂?
筆者一介草民,對23條立法尚可提出37條問題,想當月入逾十萬的尊貴議員,怎能只空喊口號「支持23條立法」,沒有一點半點實則的立法建議?這樣又憑什麼代表市民審議保安局提出的草案?
候選人,向市民展現你們的參選誠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