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隊2.0」多次示威鼓吹「港獨」 煽動分裂罪成下月判刑

馬俊文在全港多處鼓吹「港獨」。(資料圖片)

修例風波中活躍於暴動現場、自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播獨」常客馬俊文,涉於去年8月至11月間合共20次在全港各處鼓吹「港獨」,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他早前否認控罪,今日(25日)下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陳廣池要求辯方準備求情文件,期間法庭會索取被告的心理專家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30歲被告馬俊文報稱無業,被裁定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指他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12日期間,涉及20宗不同事件,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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