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梁國雄等12人認非法集結罪 今判刑

何俊仁早前因其他罪行被判入獄。(點新聞資料圖)

支聯會去年6月4日舉辦維園非法集會後,共26名攬炒派人士分別被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早前已認罪判囚。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及朱凱廸等12人本月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全數明知而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胡雅文今日(15日)將於區域法院判刑。

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及麥海華早前各承認1項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7人連同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有2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早前分別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4至10個月不等。本案其餘不認罪被告的案件訂於10月13日預審,並於11月1日開審,審期預計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