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不怕政府垃圾徵費 最怕官員「冇心裝載」
作者/梁熙
「大把人夜晚會周街扔」、「係咪做到回收先」、「經濟環境咁差,仲要向市民收垃圾費」,想必這都反映了許多市民對上周四立法會通過《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的心聲。面對本港堆填區瀕臨爆滿,人均棄置量節節上升,政府不得不採取垃圾徵費,但棄置問題又會否迎刃而解?筆者認為,徵費只是起點,而不是終點,相信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綜觀坊間的批評,筆者簡單歸納出兩大問題:實行時間和配套。首先是以18個月為基礎的準備期,有環保組織擔心一拖再拖。而事實上,垃圾徵費最早能追溯時任環境局局長廖秀冬於2005年提出。當政府為條例磋跎16年,難免會再度惹人質疑能否如期執行。
假如發生在疫情之前,筆者會贊同環保組織的觀點,要盡快實行,但考慮到本港經濟、疫情、配套和教育現況,2023年亦不失為折衷辦法。一方面,經濟疲弱,就業狀況欠佳,再加上Delta變種病毒來襲,若然實行徵費,只會令社會百上加斤。而且,政府在疫情下無疑要更多時間準備,例如要建立約4000個銷售點分銷垃圾袋和指定標籤。另一方面,台北自2000年實施按量徵費後,垃圾量馬上減少43%,但當地徵費前曾舉辦340場說明會,香港至今做得足夠嗎?歸根究底,筆者認為,只要政府能適時向立法會、環保團體和市民滙報工作進展,就能及時化解時間這個難題。
至於配套,這個就要從回收說起。因為推動垃圾徵費旨在達致源頭減廢,而實現「零廢堆填」才是減廢政策以至整個城市的長遠目標。即使諸如南韓和台灣等地透過垃圾徵費,大幅減少人均棄置量,但人的生活卻少不免製造垃圾,所以當地政府大幅扶植回收業,以配合垃圾徵費政策。
香港土地稀缺,工資高昂,即使有政府資助,本地回收業的經營亦相當困難。這也解釋了為何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的回收率下跌至2018年的30%。筆者認為,政府要實行生產者責任制。以台北為例,當地政府設立回收基金,2015年,回收基金徵費收入約17.6億港元,當中73%的徵費收入,約12.8億港元用於補貼回收商。相信只要對症下藥,香港也能改善相關問題。
另外,坊間亦有建議認為,香港要減少垃圾桶。原因在於,當市民較易找到垃圾桶頂替回收桶,回收量就遠遠不足以產生經濟效益。香港有約43,000個垃圾桶,平均每168人就有一個垃圾桶;相反,首爾一個垃圾桶就要「服務」2,273人。於是,港府早前成立的督導委員會就建議減少40%垃圾桶,增加45%回收桶。
筆者要強調,即使會造成生活不便,但實現「零廢堆填」是全球大勢所趨。至於善用回收桶,就牽涉到教育問題。筆者曾看過一篇文章,講述日本環保教育:當地幼稚園經常組織小朋友到郊外野餐,要求他們自備垃圾袋,培養「自己的垃圾,自己帶走」的價值觀;到小學時,老師會專門講解垃圾的分類處理,在工場教授垃圾處理方法,甚至要求學生回到社區後要聯同居民舉辦資源回收等活動。回望香港,我們又曾否建立一套更深入、更規範的環保教育?
無論是垃圾徵費,抑或是減少垃圾桶,這些都無疑會為社會帶來陣痛。香港政府要在18個月準備期,多下功夫,既要定時滙報工作,亦要做好設施、資金、教育等政策上的配套,香港才能達致源頭減廢,以至「零廢堆填」的美好願景。世上沒難事,只怕有心人。香港官員,你準備好了嗎?
(筆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委員、民建聯常務執行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