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堂地系列二|侯漢碩:重訂《新界條例》或最大程度保障原居民利益

上水鄉郊民生協進會主席侯漢碩。(受訪者供圖)

多年來,特區政府依據《新界條例》及參照法庭案例執法,在處理祖堂地的出售申請時,往往只要有一名宗族成員反對出售祖堂地,有關的民政事務專員便不會就出售決定發出同意書。有聲音認為當局有必要重新檢視及修訂《新界條例》,放寬祖堂地出售限制。上水鄉郊民生協進會主席侯漢碩日前接受專訪時,表示若將《新界條例》中的「一人反對即無效」放寬至例如逾8成人同意即生效,或可最大程度保障大多數土地持有人的利益。

過往有宗族成員在出售祖堂地事項上意見不一,導致時間拖延錯過最佳出售機會。之後政府通過《收回土地條例》以低於市場價收回土地時,對土地持有人構成造成損失。侯漢碩指,若重新修訂《新界條例》,放寬祖堂地出售限制,例如有逾8成人同意出售即獲通過,能夠為祖堂地持有人提供更多土地處理的方式和選擇,例如向有意慾收購的機構以合適的價格售出土地,則可以最大程度上保障絕大部分原居民利益。

被問到原居民出於何種情況會反對出售土地,侯漢碩坦言原因來自多方面,例如傳統思想認為是祖輩傳下來,如非必要則不會出售,抑或是將土地用以祖墳而不便搬遷。但若錯過出售時機,等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貼出告示,即使土地持有人反對都無辦法。

作為一名準司理,侯漢碩正逐步幫手處理祖堂問題,希望可以更多參與到祖堂地的發展事項。侯漢碩表示,祖堂相關事宜都會由家族男丁開會共同商議,亦支持政府收回土地用以興建公共設施。他續指,出售土地需要「天時、地利、人和」,大家普遍希望政府能夠提供發展規劃,以及跟居民就收地價格達成一致,並安置好受影響的人士。侯漢碩建議港府借鑒內地拆遷經驗,為土地持有人提供多個選擇,例如給予一定金額的現金賠償或在興建房屋後再分配給原業主,並呼籲政府更多考慮原居民的擔憂及利益。

(點新聞記者李九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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