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約檢測承辦商 違者即時終止合約

圖爲市民在檢測中心接受檢測。(中新社資料圖片)

政府同時對指定檢疫酒店的檢測承辦商實施新合約條款,訂明採樣員均需為具有感染控制經驗的護士;承辦商亦須有最少一名負責採樣的主管人員,由具有最少三年管理和監督經驗的醫療專業人員擔任,監督並確保採樣過程符合衛生署標準。兩者均需具備拭子採樣經驗。 政府亦要求檢測承辦商建立內部質量保證審核小組,每兩周向前線員工提供拭子採樣技能鞏固訓練。

承辦商要就人員資格、培訓紀錄等撰寫詳細報告。如未能符合所有要求,政府可隨時終止合約,並禁止競投同類合約。 政府表示,大部份指定檢疫酒店已完成在每一樓層安裝空氣淨化器。政府建議酒店,分隔從高風險地區和其他地區抵港客人於不同樓層隔離,提醒入住人士在開門或拭子採樣前,須關閉所有窗戶。

政府要求所有抵港人士,要在抵港第三日接受額外強制檢測,令強制檢疫期間的檢測次數增至2至4次不等。從極高或甚高風險地區抵港人士,抵港第26日亦要檢測;已接種疫苗獲縮減檢疫期人士,亦須在完成檢疫後接受一至兩次額外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