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咖啡師縱火及暴動罪成 判囚4年半

暴徒在旺角彌敦道縱火堵路,警方驅散。(中新社資料圖片)

搞事者於前年9月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期間有人佔據太子道西行車線和點燃雜物。27歲女咖啡師涉嫌把雜物丟入火堆助燃,早前受審後被裁定兩項縱火及一項暴動罪成,今日(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半。

被告蕭樂婷被控於前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