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收緊公司查冊 董事通訊地址取代住址
政府今晚(31日)公布,在新查冊安排實施後,所有查冊人士(包括傳媒)將可繼續取覽公司登記冊上董事的資料,當中包括董事個人的通訊地址(以取代現有的個人住址)和部分身份識別號碼,就香港身份證而言,為字母另加三個數字,而其他現時可查詢的資料並沒有任何新添的限制。這些資料連同董事的姓名,已足夠讓查冊人士辨認有關董事的身份。
政府指出,有關新安排與國際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公司法相若。在2009年開展有關新安排的公眾諮詢時,政府已參考英國及澳洲的做法,而該兩地的公眾登記冊上均沒有載列個人身份識別號碼。在董事住址方面,英國的公司法訂明,每名董事可選擇把供送達文件的地址載入公眾紀錄,而住址則備存於另一紀錄之內,只限指定的公共主管當局等機構取覽。有其他司法管轄區容許公司董事提供「替代地址」,取代必須提供住址的要求。
政府續指,近年由於「起底」及濫用個人資料情況有所增加,社會各界對公共登記冊所載個人資料是否獲得足夠保障日益關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曾於2015年發表報告,當中建議政府應把握契機恢復先前提出的建議,限制披露向公司註冊處提供的公司董事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及住址。
政府會於下周五(4月9日)將整個分階段落實的安排一併徵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意見,讓立法會議員及公眾能夠得悉整個擬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