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入銅鑼灣被破壞商店行竊 判囚21至28個月
警方今日(8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2019年10月4日,大批示威者於港島多區非法集結及大肆破壞。其中,3名男子多次進入銅鑼灣一間被示威者破壞的商店,共偷走8部手提電話。3名被告早前承認「入屋犯法」罪,今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21、22及28個月。
法官判決時指,被告辯稱自己只是巧合經過涉案商店的說法不合理,因為他們不但沒有為被破壞的商店報警,反而多次進入該店偷走電話。
警方今日(8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2019年10月4日,大批示威者於港島多區非法集結及大肆破壞。其中,3名男子多次進入銅鑼灣一間被示威者破壞的商店,共偷走8部手提電話。3名被告早前承認「入屋犯法」罪,今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21、22及28個月。
法官判決時指,被告辯稱自己只是巧合經過涉案商店的說法不合理,因為他們不但沒有為被破壞的商店報警,反而多次進入該店偷走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