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評武論|完善選舉制度 築牢政治安全網

文/吳志斌

正在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有一項重要的涉港議程,即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所作的有關說明,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將通過對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的調整優化,同時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形成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這一重大舉措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了健全和安全的制度保障,防止少數極端激進勢力再次利用選舉制度漏洞進入建制架構進行反中亂港活動,確保香港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確保香港在制度設計上可以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有效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過去兩年,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中央一直義不容辭從國家層面為香港解決迫切的問題。去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法是止暴制亂、維護國家安全的定海神針,香港從此實現由亂及治。此次全國人大審議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是再次履行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在選舉制度上撥亂反正,是保障特區政治安全、管治安全的重大舉措。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當前最急迫的任務。近幾年來,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公然鼓吹「港獨」等主張,通過香港選舉平台、立法會和區議會議事平台或者利用有關公職人員身份,肆無忌憚進行反中亂港活動,極力癱瘓立法會運作,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策劃並實施所謂「初選」,妄圖通過選舉掌控立法會主導權,進而奪取管治權。事實證明,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無法防止反中亂港勢力滲透進入特區的管治架構、從事顛覆性活動,以及利用香港的公職和公權力危害國家安全。這些漏洞必須修補,不能成為反中亂港分子奪權的制度通道。中央有理由且必須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制度性隱患和風險。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必須真正落實「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即確保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負責人等,都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重要崗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讓反中亂港分子佔據。為了達此目的,必須建立一套新的安全機制,以確保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是香港由亂及治的關鍵舉措。根據新的制度設計,預料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後的選委會將與日後成立的資格審查機制形成「雙重把關」。不符合中央所定「愛國愛港」標準者,包括支持「港獨」、支持暴力、勾結外部勢力、主張政治攬炒的人,進入政權機關的機會為零。任何人若要從政參選,都必須與上述幾類人割席。

政治體制問題是中央事權,面對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出現的漏洞和風險,中央從憲制層面完善相關制度,是其權力和責任所在,具有毋庸置疑和不可挑戰的權威性。事实上回歸以來,香港選舉制度的發展演變一直由中央主導和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解決相關問題已經兩次解釋基本法,5次作出相關問題的決定,一直在國家層面行使有關憲制權力。此次中央在憲制層面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進行完善,完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充分考慮了香港的現實需要和具體情況,具有堅實的法治基礎、政治基礎和民意基礎。

此次全國人大審議的決定草案,針對的是香港的選舉安全問題,是為了解決香港本地無力解決也很難形成共識的棘手問題,這是中央負責任地為「一國兩制」打造權威而嚴密的制度基礎,以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又一重大舉措,得到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擁護和支持。相信在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有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可停止政治爭拗、心無旁騖謀發展,有助於下一步下大力氣,解決香港的經濟民生問題,為破解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鋪路。

(作者為安徽省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安徽聯誼總會常務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