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論| 民進黨不再掩飾政治算計  陳同佳自首難逾人為障礙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香港完成洗黑錢罪刑期出獄將滿一年,期間多次透過協助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對外表態願意赴台自首。最新消息稱,台灣律師今天將正式與台灣當局商討相關安排,外界亦認為陳同佳自首一事峰迴路轉。然而,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今天聲稱,不會容許陳到台灣「自由行」,如他要自首,港台政府「就好好地談」。蘇貞昌此論無異於撕下台當局早前的話術偽裝,直接宣告「對等談判」的政治算計凌駕司法正義,亦等同於為陳同佳赴台自首設置了一道難以逾越的人為障礙。

點新聞網上月底曾發出評論《民進黨當局不樂見陳同佳赴台自首》,指出陳同佳赴台自首延宕多時,其主要障礙在於台灣民進黨當局並不在乎能否還死者一個公道,而是通盤政治算計,權衡利弊,態度曖昧不清。而蘇貞昌今天的表態更印證此一論點。蘇貞昌稱,如果陳同佳要來台灣投案,香港有政府、台灣有政府,就好好的談,陳不可能到台灣「自由行」,台方也不會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

蘇貞昌此番言論如同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意即台當局若不能與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對等談判」,陳同佳赴台自首就無法成行。蘇貞昌亮出台當局對陳同佳案的「底牌」,不過是想借助一樁刑事案件,彰顯所謂的「司法主權」,即政治意涵高於司法的「官方對官方」之協商、互助。這也是去年10月陳同佳出獄後表達赴台自首意願,台方即以政治考量設立限制,又多次改變立場,包括對陳作入境管制,及後又改為禁止有關人等網上簽證等,令事件節外生枝。之後,台陸委會一直堅稱採所謂的模棱兩可的「單一聯絡窗口」模式(港保安局證實不過是一個台方聯絡人電話,根本無「窗口」一說),要求特區政府以具法律效力的程序提供相關證據及「由港方交人」,一切都是基於政治手段的權謀算計。

事實上,當前港台既無引渡協議,就缺乏政府間操作的法律基礎。而陳同佳在港服刑完畢,現時是自由人,特區政府沒有法律授權對他作出任何干預。惟當陳同佳已明確表達願意在10月內赴台,台灣當局要做的,就是為他自首提供方便,入台接受法律審理,踐行司法公義,其間由誰負責聯絡、由誰陪同赴台等根本無關宏旨。

蘇貞昌乃律師出身,經歷台灣威權時代到民主開放,對於「司法獨立」的可貴與真諦理應知之最深,然而其此番失格恐嚇,不僅是對司法正義的踐踏,更突顯民進黨當局事事以政黨利益及意識形態考量為先的狹小格局。陳同佳赴台自首之路一波三折,不僅受害者的公道遲遲無法討回,司法正義也無法伸張,民進黨當局實在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