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恩國:馬道立聲明與社會認知有明顯落差

自修例風波以來,司法機構不論處理保釋申請、裁決或判刑,接二連三引用錯誤法律原則,令人覺得法庭行事不公,導致公眾認為司法機構被政治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發表聲明,指量刑是法院專有職能,由法院獨立行使。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今日(24日)表示,馬道立的聲明反映法院不認同刑事案判決要有阻嚇性,與社會認知有明顯落差。

馬恩國認為,馬道立的聲明四平八穩,但卻沒有說出刑事案中判刑最重要因素,就是要具有阻嚇作用,否則社會上就會有人因判輕而繼續犯案,造成社會損害。

馬恩國表示,馬道立的聲明再三講述法院的功能,強調在刑事法中,判刑要做到公平合適,但由於近年來的社會運動越趨激烈,很多參與暴力刑事案的人被輕判,社會上逐出現聲音批評法院「放生」暴徒,出現法院與社會認知有落差的情況。

對於社會上有聲音建議設立量刑委員會,馬恩國指,在司法框架下,有兩種方法可以調整判刑問題,一種是設立量刑委員會,另一種則是透過上訴機制,在司法系統內解決。他又指,設立量刑委員會需時,非短時間可以成立,而法庭判決每日都在進行,他認為,最重要是使法官能認識到作出具阻嚇性判刑的重要性。

馬恩國表示,馬道立的聲明反映法院不認同刑事案判決要有阻嚇性,與社會認知有明顯落差。(中新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