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特首,市民對施政報告有這些期待
文/馬秋風
特首施政報告快將公布。新香港人應融入灣區,努力建設,謀重新出發。作為蟻民,本人樂意提出淺見,供特首參考。港人應收拾心情,不負韶華,破舊立新。一方面憑藉香港國安法的威力,繼續回擊反中亂港破壞派;另方面充分發揮行政主導功能,組建愛國護港建設派的隊伍。特區政府應在檢討23年得失的基礎上,號召港人團結起來,過新的生活,做新香港人,融入灣區,努力建設,重新出發。
社會上,各民眾平台聯席在過去3個月來的發聲,振耳欲聾。估計特首領導下的問責高官團隊已充分聆聽,期待特首的施政報告會提到以下各點。
(1)政府領導層不會因高薪而離地懶政。問責官員明白到有使命擔當,不會迴避境內外反對勢力以制裁及破壞的手段帶來的政治風險,會努力為香港市民而夙夜匪懈。食民之祿,應擔民之憂,而不是覆民之舟。
(2)估計特首會宣布:施政報告發表後將立即推行四大改革的有關細節,包括教育,司法,輿論及民生。主要的問題如通識科目,法官任命,香港電台,覓地建屋,都耳熟能詳,解決辦法亦早已清楚提出,關鍵在及時落實,本文不再贅述。
(3)估計特首會宣布何時落實推動23條本地立法,與內地互認健康碼,幫助港人融入灣區的具體措施,和重開口岸及重啟經濟的詳細辦法。這些都是港人的殷切期望,切勿讓港人失望。
(4)港人需要有新思維,立新文化,過新生活。綜合輿情,以下各點值得特首考慮。如能夠登高一呼,推動香港人重新出發,自有愛國護港謀建設的廣大市民踴躍表態支持:
-全港市民推行口腔清潔運動,不要講粗言穢語,要尊重普天下的母親,不要動輒用DLLM問候別人的娘親。香港不要做粗口之都。現在外國電視觀眾已學會了DLLM的口號,不明白為什麼港人這麼賤格,簡直無道德底線,因而鄙夷港人,令人汗顏。
-香港的大學生要有未來主人翁的氣度,拒絕愚昧、野蠻、暴戾、缺德、說謊,違法、欺凌。大學當局要檢討學生會的運作模式,免被少數激進學生騎劫。
-作為國際都會的媒體,不應偏袒違法的暴徒,不應誣衊維法的警隊。媒體和記者應有道德操守、盡責客觀報道。
-執業律師、大律師,以至立法會議員和區議會議員,要有禮貌,守公德,樹模範,反對違法亂紀,更不可無故在涉嫌犯罪現場阻礙警方執法,事後協助疑犯逃避法律責任。
-香港電台是特區政府的官方喉舌,如不改變,可私有化。假記者阻礙警方執法,市民容忍已到極限。不可以被敵對勢力利用新聞自由,破壞社會秩序和安寧。
-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籲請港人共同珍惜。遊行集會自由,言論表達自由,彌足珍貴,如被濫用,有反效果。香港更是一個多年來世界排名第一的最自由經濟體。政府不能容許被境內外敵對勢力窮兇極惡,不擇手段地摧毀香港的美好家園。
近日有滙控股民質疑,為何股價跌得如此低殘。滙豐銀行門前的獅子遭暴徒縱火,銀行清理後用鐵板遮蓋起來,形象極壞。如今香港國安法已立,建議獅子應重新開封。香港1000多家銀行門市,大部分仍用鐵板圍封,只從小門進出。這些鐵板都應該及時拆除,以重拾市民信心。特首於發表施政報告時,應呼籲銀行界拆除鐵板,恢復原貌,象徵對政府維護法紀的信心。如果金融機構放心,市民亦大可安心。自國安法出台後,初始時確實有震攝力,但如果沒有系統性的改革而政府懶症依舊,恐怕時間一長,反對勢力重來,泛黃黑暴又會動亂。銀行應拆鐵板,滙豐獅子應重現真身,政府應保境安民。
司法是大問題。關鍵在法官。泛黃法官為什麼判案時有恃無恐?官字兩個口,令港人寒心。為什麼港人對部分虛偽的法官深感失望,卻無可奈何?特首有權力依法推動司法改革,在體制內,行政主導,對法官要實施必要的監察。這樣做非但不影響司法的獨立運作,反令市民對獨立(而不是獨裁,無人可管)的司法更有信心。體制外,要有社會輿論,經常提醒和協助法官接地氣,體恤民情判刑,而不是活在象牙塔內,道貌岸然,一錘定音,好像可以說一不二,不食人間煙火,不容許他人置喙。2008年,美國重返亞洲,從當年起,香港法官的赴京國情學習班,交流司法經驗的活動,戛然而止,12年來無溝通,再無互動參照的渠道。法官戴假髮裝飾的象徵性,新加坡早已廢止,香港司法界卻一直堅持沿用,23年來不肯改變,以為高高在上與眾不同,以居高臨下的態度,瞧不起國內的公檢法一系列的制度和程序。宋美齡的名句:我身上除了臉孔之外,無一屬於東方。潛台詞如何理解,可圈可點。法律援助,上訴機制,司法覆核,一件件一椿椿,不足200個的法官,各有馬房,自成小圈子,跟師傅,候升遷,獨立王國,利益交換。如果不是泛黃黑暴動亂,大部分港人都被蒙在鼓裏,被爛透了的司法界愚弄。例如,黑暴案揭穿了法援的漏洞,截至今年8月,463宗黑暴案的被告,申請刑事法援,其中359宗申請獲批,90%的個案,獲分配自行提名大律師為其辯護。申請人可要求律政署委派法援律師名冊上的律師或大律師打官司,包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這些都是大生意,訟費可觀,由納稅人支付。政府應馬上依法收緊法援制度。容許申請人(被告,疑犯)選擇律師,十分荒謬。郭文緯質問:你到政府醫院看醫生和做手術,不是聽從政府醫院的委派,竟可指名私家醫院收費高昂的醫生為你治病做手術?!
一葉知秋,公帑就這樣源源不絕,流進訴訟辯護律師的口袋。司法覆核,上訴機制亦復如是。司法制度被公器私用,拘捕的疑犯愈多,法庭的生意愈多,因應付不來,往往排期滯後,最終判刑結案時,已成明日黃花,失去對社會阻嚇的作用。法官有時候其至以程序失誤或藉口供詞有技術性漏洞而輕易放人。司法界的荒謬之處數之不盡,估計盡責的特首一定不會無視司法制度的缺失,一定會推行司法改革。其重要性,和教育,輿論及民生三方面的改革不遑多讓,應齊頭並進。為官避事平生恥。特首作為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如有不明確之處,估計自會及時徵詢中央的意見,應做什麼,應怎樣做,優先次序,何時做,有其議程清單,儲備還剩多少,不可亂花,這一切,市民都有權及時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