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斌:港府就立會「真空期」請示中央 法理基礎堅固

李偉斌表示,通過國家立法方式對立法會真空期做出安排,具有堅實的法理基礎。 (中新社資料圖片)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爲確保公眾安全,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今屆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並就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向中央提交緊急報告。惟反對派卻不斷說三道四,所謂「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更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李偉斌今日(6日)表示,特首關於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的決定,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合憲。他強調,通過國家立法的方式對「真空期」作出相關決定,既可避免司法覆核的挑戰,也無需修改基本法,具有無比堅固的法理基礎。

李偉斌形容,郭卓堅覆核特首所作決定的依據完全「捉錯用神」,因爲特首並沒有就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作出任何決定,而是透過國務院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作出決定。因此,郭的司法覆核申請沒有提出正當的訴請事由,理應被法院視爲「濫用程序」而直接判定不被受理。

李偉斌又指,基本法第69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爲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並無涵蓋緊急情況下立法會任期能否延長的規定。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特區政府無權就基本法第69條作相關解釋或修改,因此特首向國務院提交緊急報告,尋求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指示。根據憲法的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表明已經就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屆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將行使國家立法權,對香港立法會的「真空期」作出的相關決定,法理基礎堅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