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投資公司前總經理 涉盜竊2200萬元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投資公司前總經理,控告他涉嫌盜取2200萬元(中新社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4日)落案起訴一名投資公司前總經理,控告他涉嫌盜取該公司共2200萬元。 被告被控15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並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情指,67歲的被告林德亮案發時於投資公司龍江任職總經理。該公司於2008年五月成立,由於龍江的唯一董事兼股東不常在港,被告獲授權處理該公司所有業務。此外,被告是龍江一個銀行戶口的其中一名授權簽署人。他保管該銀行戶口的支票簿,並可簽發支票作業務相關用途。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12月3日至2014年5月27日期間,先後15次偷竊上述銀行欠龍江的15筆債項共2200萬元,每筆款項由2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被告涉嫌自行簽發公司支票,從龍江的銀行戶口提走有關款項。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