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司局長齊撐「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應有之責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22日提出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特區政府多名司局長均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特區政府應有之責,人大立法決定「合情、合理、合憲」,而立法只是針對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並不會影響港人合法權益。